2012张家界中考录取加分照顾优惠政策
1.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(创新大赛、电脑制作、模型制作、小机器人、智力七巧板)获市级一、二等奖分别加5、3分,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7、5、3分,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10、7、5分。
2.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音乐、体育、美术竞赛获个人一、二等奖(或前一、二名)者,市级分别可加5、3分,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7、5、3分,国家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加10、7、5分。体育集体项目前2 名的主力队员国家、省、市级分别加10、7、3分。
以上奖励加分均可叠加,但同一项目获多个奖,只能取最高奖额加分,叠加最高分超过20分的,按20分计分。
3.华侨、归侨、省以上劳模及烈士子女可照顾10分录取。
4.农村独生子女和两女结扎户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